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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章县人民检察院2011年工作报告
时间:2018-06-2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赫章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

大会第一次会议文件之8

 

赫章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11217日在赫章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赫章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余朝芳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赫章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以来的检察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年来主要工作回顾

 

五年来,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自觉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积极争取县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关心和支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工作主题,按照“抓班子带队伍,抓培训强素质,抓办案促发展,抓监督促规范”的工作思路,全面履行检察职能,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打击刑事犯罪的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强,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明显提高

工作中我们牢固树立“稳定是第一责任,平安是第一民生”的思想,坚持稳定压倒一切,始终把化解社会矛盾贯穿于执法办案的全过程,努力修复受损的社会关系,全力维护赫章的和谐稳定。

(一)服务大局的意识进一步增强。五年来,我们始终把检察工作置于党委政府的工作大局中来谋划和推进,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找准检察工作服务大局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切实增强服务意识,把服务发展、保障民生、维护稳定作为检察机关的首要任务,及时打击影响改革、阻碍发展、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各类刑事犯罪,着力查办事关民生民利的职务犯罪案件,有效维护赫章的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保障社会经济的全面发展。

(二)打击刑事犯罪的力度进一步加大。我们始终保持打击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共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1342168,与前五年的8191458人相比分别上升38.46%和48.7%;提起公诉12301912人,与前五年的8101252人相比分别上升51.85%52.72%。工作中,一是突出打击重点。严厉打击各种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及毒品犯罪。五年来共批准逮捕侵犯公民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及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黑恶势力犯罪1514人,占批捕总数的69.83%;提起公诉1328人,占提起公诉的69.46%。二是加强与公安、法院等部门的密切配合,通过建立完善与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相互协作的工作机制,进一步畅通信息共享渠道,形成打击合力,确保各种案件在检察环节顺利消化,不拖延、不梗阻。三是积极开展以打黑除恶为龙头的各项专项斗争,对社会治安混乱地区予以重拳出击,实施重点整治和专项治理,全力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确保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三)化解社会矛盾的措施更加有力。紧紧围绕影响社会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积极探索建立矛盾纠纷排查机制、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检调对接等工作机制,着力化解社会矛盾。一是延伸检察触角,将检力下沉到人民群众最需要的地方。以巡回检察室为载体,深入各乡镇发放宣传资料,提供法律咨询,接受控告和举报,促进矛盾纠纷化解。二是组织工作组到矛盾比较集中的乡镇进村入户,听民声、察民情、化民怨。通过宣传政策和法律,帮助理顺群众情绪,消除群众积怨,引导正确表达诉求,促进矛盾纠纷化解。三是积极开展带案下访,预约接访、定期接访和检察长接访工作,认真落实首办责任制,正确处理各种涉法涉诉案件,促进矛盾纠纷化解。四是创新社会管理,积极探索在乡镇设立检察室,以方便群众表达利益诉求,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法律服务的新需求新期待。五年来,我们每年都组织检察官到全县各乡镇开展举报宣传、法律服务等巡回检察工作,有效促进社会矛盾化解,深受人民群众欢迎。

(四)执法办案的效果进一步明显。一是正确贯彻执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当宽则宽,该严必严,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对立面,促进社会和谐。二是积极推行刑事和解,对因邻里纠纷或因过失引发的轻微刑事案件,主动与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法制教育和思想疏导,引导犯罪嫌疑人真心悔改、诚心和解,缓解当事人之间的对立情绪,减少矛盾对抗,增进团结友爱。三是积极开展量刑建议工作,根据案件的起因、危害后果和被告人主观恶性程度,按照罪刑相适应原则,依法提出恰当的量刑建议,确保执法办案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反腐倡廉建设健康发展。

我们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惩治和预防腐败的总体部署,依法查办和积极预防职务犯罪。五年来,共受理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各种职务犯罪线索99件,初查76件,立案5568,其中贪污贿赂案54人,占79.41%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630余万元,比前五年多挽回300多万元。

工作中一是突出查办大案。五年来我们致力于对干警的业务能力培训,大力提升发现和揭露职务犯罪的能力,集中优势力量突出查办有影响、有震动的大案。在所立职务犯罪案件中,大案比例占80%。其中涉案金额10万元以上的案件达3042人,涉案人员中副科级以上干部30人,其中正科级18人。二是树立民生案件不是小案的观念,严肃查办涉农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我们坚持在思想上关注民生,感情上贴近民生,工作上倾注民生,进一步增强解决民生问题的责任感,始终把严肃惩治和预防“涉农”职务犯罪作为检察工作的重点,严厉查处利用职权侵吞、挪用农村特困救助资金、扶贫救灾资金、危房改造、征地拆迁等专项资金以及其他各种“涉农”补贴款等农民群众最关心、要求最迫切的职务犯罪案件,积极为新农村建设创造良好的社会管理环境和服务环境。2007年以来共查处涉农职务犯罪案件3445人,占总立案数61.82%三是认真办理上级检察机关交办的案件。五年来我们共接受分院交办案件12件,在威宁、纳雍、毕节、织金等县市共查处案件1214人,其中副科级以上干部10人,涉案金额286万元。

在抓好查办职务犯罪的同时,我们突出抓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努力促进源头治理。我们始终坚持“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的精神,不断拓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新途径,构筑了在党委领导下、各职能部门齐抓共管、全民参与的预防格局。一是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意见》及实施方案,由县委转发执行,进一步提高了对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职能职责。二是切实做好专项预防工作,建立赫章县项目建设工程档案库,随时检查有关项目的实施情况;建立赫章县涉农资金管理台帐,随时检查涉农资金的使用情况;建立农村“两委”人员资料信息库,及时了解农村基层干部在农村危房改造、扶贫救灾、低保等款物发放中的履职情况,确保各种支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三是加大警示教育工作力度利用发生在我们身边的职务犯罪案件和具有典型教育意义的案件,深入到有关部门和乡镇通过播放警示教育光碟、预防专题讲座,加强对国家公职人员特别是乡镇干部和村干部的警示教育,不断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防腐拒变能力。率先组织全县各部门、各乡镇主要领导和副县级以上干部参观了地区警示教育基地和赫章看守所,使大家受到一次深刻的法制教育和灵魂洗礼。五年来共开展警示教育200余次,受教育的干部职工达4000余人次。四是积极开展预防调查和预防咨询工作。我们针对土地开发、项目资金使用、新农合领域、抗旱救灾资金等职务犯罪案件中暴露出来的问题,积极开展预防调查和预防咨询,及时向发案单位提出检察建议并督促进行整改,帮助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检察建议和预防调查工作得到党委、人大、政府高度重视,经县有关分管领导批转部门抓落实的就有14件。五是认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五年来为工程招标单位、建设主管部门提供查询800余件次,积极推动诚信市场体系建设,把好廉洁准入关。六是加大预防职务犯罪宣传力度,积极推进廉政文化建设。通过设置预防犯罪宣传栏、制作公益广告、在公共场所和有关沿线公路书写标语等形式,不断加强职务犯罪危害性、预防职务犯罪重要性的宣传,不断促使预防工作网络化和社会化。通过报刊、电视、媒体、讲座、播放光碟等形式在县直26个单位,27个乡镇开展法制宣传、到全县27个乡镇492个行政村(居委会)悬挂检务公告牌等工作措施,开展法律宣传和法制教育,发放便民联系卡10000余张,制作廉政贺卡1000余份,各类公益广告38条,丰富了我县的廉政文化建设。

三、诉讼监督职能进一步发挥,维护公平正义的能力明显增强。

五年来,我们不断拓展诉讼监督渠道,完善监督机制,切实履行监督职能、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一是诉讼监督的力度不断加大,效果明显。五年来对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刑事案件,依法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01件,比前5年上升90%。立案监督工作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得到充分肯定。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逮捕、应当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决定追加逮捕59人、追加起诉37人,比前五年的15人和20人分别上升293.33%85%。对确有错误的判决依法提起抗诉7件,已改判5件。对侦查活动和审判活动中的一般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56件次。二是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得到加强,共受理不服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民事申诉案件50件,审查后立案31件,提出抗诉和发出再审建议11件,作息诉处理20件。发出督促起诉、检察建议82件,代表国家提起刑事附民事诉讼30余件,涉案金额800余万元。三是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重点突出。着重监督纠正监管活动中的违法情形,严防脱管漏管,或随意变更刑罚执行措施;突出抓好纠防超期羁押工作,建立完善案件到期提示催办制度。向各办案单位发出案件到期预警提示5237件。同时,认真开展回访帮教工作,确保刑满释放人员能正常融入社会。四是控告申诉检察工作职能不断得到发挥。化解涉法涉诉案件的能力不断增强,各种化解措施和机制不断完善,并认真接待和办理群众来信来访,五年来,没有发生一起涉检信访案件。

四、队伍建设步伐进一步加快,整体素质不断提升

一是强化思想教育。以“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反特权思想、反霸道作风”等专项活动为载体,先后开展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忠诚检察事业教育、纪律作风教育整顿,培养干警坚定的理想信念、较高的政治觉悟、较强的道德素养,提高抵御风险的能力。二是强化执法能力培训。通过开展岗位练兵、业务知识技能竞赛、案件质量评查等活动,不断提高干警的综合执法水平,以高水平的执法队伍确保高质量的执法效果。三是强化制度建设。做到严管与厚爱相结合,一方面通过建立干警执法业绩档案,实行执法质量考评制、公正廉洁执法承诺制、检察官定期宣誓制、错案责任追究制,严格队伍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另一方面积极开展争先创优活动,严格绩效考核,努力为干警搭建干事创业平台。通过开展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当代大学生座谈会,奖励司法考试过关人员,组织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专题讲座和讨论等措施,培养干警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和干事创业的工作热情。再一方面是力所能及帮助干警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困难,注重人文关怀,关注干警身体健康,为全体干警和离退休老同志建立健康档案,并实行干警家庭重大变故慰问制度,最大限度地调动干警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其以感恩的心回报组织和社会。四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自身执法活动监督。树立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的思想,积极探索内部监督的新途径、新方法,认真落实和整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适时开放检察办案工作区,邀请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参与讯问有关犯罪嫌疑人和讨论有关案件,大力推行阳光检务,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五年来队伍建设取得新成效,有1名班子成员交流到外县任检察长,有3名同志提拔进入院领导班子,有13名同志分别解决了有关职级待遇,有2名同志选拔为乡政法书记,有3名干警被上级检察机关选调,有近20名干警立功受奖,有16名同志先后通过了司法考试,并被任命为检察员,有效缓解了检察官断档的问题。目前,我院班子团结民主,队伍纯洁稳定,作风深入扎实,具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能够担当起全面履行检察职责的重任。

五、检务保障进一步加强,信息化水平不断提高

五年来,我们坚持把检务保障作为检察工作基础环节来抓,以经费保障、科技装备和信息化建设为重点,积极争取党委和政府的支持,落实了县级检察院经费保障标准,逐步配备适应新时期检察工作需要的技术装备,不断提高检察工作的科技含量。目前,我院已建成专线网和视频会议系统,完成了审讯指挥中心建设,对职务犯罪讯问全部实行同步录音录像,有效保障了检察工作的正常运转。

五年来,全体干警恪尽职守,严格执法,勤奋工作,在探索进取中不断推进,在破解难题中不断提高,在服务大局中不断发展,逐步形成了“艰苦奋斗、自强不息、积极进取、不甘落后的赫章检察精神。由于有这种精神,各项检察工作取得长足发展,在2007年至2010年全县目标实绩考核中,连续四年获一等奖。其中2007年被省人民检察院评为“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2008年被省委、省政府授予“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2010年被评为“全省学法用法示范单位”;检察院党组是全县唯一一家被省地评为党建工作的先进单位。在全省政法机关人民群众满意度调查中,赫章县人民检察院人民群众满意率连续四年上升,从2007年的81.25%上升到201092.89%,上升了11.64个百分点,从2009年起就超过了全省检察机关平均水平,居于全区前列。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在县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支持和人民群众的广泛参与下取得的。为此,我谨代表赫章县人民检察院向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各位领导和同志们致以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工作中的体会和存在的不足

 

回顾五年的工作实践,我们认为要做好检察工作:一是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上级检察院领导下级检察院制度,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是检察工作健康发展的政治保障。二是把检察工作融入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来谋划和推进,把人民满意不满意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提升检察机关法律地位的唯一途径。三是有关部门的支持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是检察工作健康发展的前提。四是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提高干警综合素质,是检察事业科学发展的人才保障。五是坚持以人为本,践行执法为民宗旨,加强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是夯实检察工作群众基础的有效途径。

过去的五年,虽然我们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有不少问题和不足:一是解放思想不够,创新管理不足;二是法律监督的力度有待加强,查办职务犯罪工作与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差距;三是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需要培养,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需要提高;四是检察业务工作发展不平衡,其原因是警力不足,严重制约检察工作的整体推进;五是检察工作宣传力度不够,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晓率偏低。对以上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今后五年的工作打算

 

今后五年,是全面实施“十二五”规划时期,我们将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工作主题,紧紧围绕试验区新一轮改革发展“两年明显变化、五年大见成效、十年实现跨越”的目标,以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为总要求,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以深化三项重点工作为着力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全县经济社会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具体抓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切实加强服务大局工作,更加注重保障民生

围绕试验区新一轮改革发展目标,牢牢把握发展主基调,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立足于执法办案,把思想统一到赫章的发展上,把心思集中到赫章的发展上,把力量凝聚到赫章的发展上,进一步拓宽服务渠道,改进服务方式,完善和创新服务措施,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要高度重视民生保障工作,严肃查处影响农村稳定、危害农业生产、损害农民利益的各种坑农害农案件,严厉查办贪污、挪用、侵占农村低保、各类救济救灾款、危房改造和新农村建设资金的职务犯罪案件以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努力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确保各种强农富农政策真正惠及到人民群众身上,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

二、切实加强批捕起诉工作,更加注重维护和谐稳定

一要充分发挥批捕起诉职能,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严惩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涉农型犯罪和毒品犯罪,坚决遏制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发势头。密切关注新领域、新形势、新类型犯罪,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和财产安全。二要正确运用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加强刑事和解问题研究,当宽则宽,当严必严,努力减少社会对抗。三要不断完善重大敏感案件提前介入、证据审查、风险评估机制,定期分析案件的普遍性、苗头性问题,使案件在处理上达到案结、事了、人和的效果。四要创新社会管理,加强弱势群体的保护和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化解社会矛盾,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做好检察环节的综合治理工作。

三、切实加强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更加注重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坚决惩治和预防腐败,关系人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是必须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一要始终坚持把查办职务犯罪大要案件放在工作的首要位置,严查发生在群众身边、群众反映强烈的犯罪案件。二要继续抓好查办商业贿赂犯罪,危害能源、破坏生态环境渎职犯罪等专项工作。三要选择征地拆迁、基础设施建设、涉农资金发放等关键领域和环节作为查办职务犯罪的重点。四要严肃查处对工作长期不负责、不作为、乱作为,严重损害人民切身利益或引发群信群访以及群体性事件的失职渎职案件。五要始终把预防工作放在更加突出、更加重要的位置来抓,要按照侦防一体化的要求,着力提高预防工作的实效性。要结合查处的职务犯罪案件,深入剖析发案原因,查找制度、监督、管理上的漏洞,及时提出有针对性的检察建议,帮助堵漏建制。以设立乡镇检察室和职务犯罪预防局为契机,延伸检察触角,改进和创新预防工作模式,从源头上有效遏制职务犯罪的发生,为赫章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努力营造诚信有序的市场环境、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和风清气正的法治环境。

四、切实加强诉讼监督工作,更加注重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紧紧依靠县委的领导、人大的监督和其他司法机关的支持开展法律监督工作,全面推进依法治县进程,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制权威。一要突出监督重点,把监督重点放在社会各界反映强烈的司法不公案件上,放在司法人员容易产生执法不严、违法犯罪的薄弱环节上,放在严重侵害当事人权利的突出问题上。二要始终坚持把人民群众的关注点作为诉讼监督的着力点,准确把握诉讼监督工作职能定位和职责要求,努力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三要紧紧抓住诉讼活动中社会广泛关注、容易引发社会矛盾的放纵犯罪、侵犯人权、执法违法等问题,抓住诉讼监督工作的质量和效果问题,抓住涉及民生民利的问题,加大监督力度。四要强化法律监督的改革措施,不断健全和完善对执法、司法活动的监督制约机制,重点查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职务犯罪案件,滥用司法权、行政执法权、行政审批权造成重大损失的案件。五要突出监督实效,正确处理好监督与支持、监督与配合的关系,综合运用抗诉、纠正违法、检察建议等方式,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在监督中求公正,在配合中求合力,从而提高监督实效。

五、切实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更加注重公正廉洁执法

一要把队伍建设作为事关检察工作全局的战略任务来抓,突出抓好检察队伍思想政治建设、业务素质建设、纪律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确保队伍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二要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努力把班子建设成为坚定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善于领导检察工作科学发展并团结、务实、清廉、民主的坚强领导集体。三要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抓好人才培养、使用工作,营造凝心聚力、干事创业的环境。四要坚持从严治检,加强检务督查,严明执法纪律,确保执法公正。五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代表与政协委员联络工作,主动接受外部监督。以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和保障现代化为方向,努力夯实检察事业发展的基础。六要加强内部监督,通过完善执法业绩档案、积极开展案件评查等活动,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办案质量,促进公正廉洁执法。

六、切实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更加注重筑牢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根基

一要进一步改善检务保障能力和提高办案技术装备现代化水平,打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二要完善后勤保障、技术保障与执法办案联动衔接机制,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确保服务到位,保障检察工作高效运转。三要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充分利用三级专线网、数字化指挥系统、网上信息发布系统等设施,推行电子笔录、网上办公,提高检察工作科技化水平。

各位代表,毕节试验区新一轮改革发展的主旋律已经奏响,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决心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认真落实本次会议精神,坚定信心,锐意进取,为实现赫章经济社会跨越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一:

 

有 关 用 语 说 明

(仅供参考)

 

1、乡镇检察室:是人民检察院为了更好地服务三农,方便人民群众举报、控告、申诉,畅通诉求渠道,及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在乡镇设立的派出机构。

2、刑事和解制度:一般是指在犯罪后,经由调停人的帮助,使加害人和被害人直接相谈、协商,解决纠纷或冲突的一种刑事司法制度。

3、量刑建议:指在刑事诉讼中,公诉人代表人民检察院,根据被告人所犯罪行的社会危害程度及其人身危险性,就被告人应当适用的刑罚向人民法院提出的量刑意见。

4、首办责任制。是指人民检察院对本院管辖的控告、申诉,按照内部业务分工,明确责任,限时办理,将控告、申诉解决在首次办理环节的责任制度。

5、检察长接待日制度是检察机关的正、副检察长在固定的时间和指定的地点,按照一定的程序接待和处理群众控告、申诉、举报,亲自为群众释疑解忧的一种检察工作制度。

6、职务犯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贪污受贿,非法谋取经济利益,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破坏国家的社会组织管理职能,依照刑法规定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犯罪行为的总称。简洁地说:“职务犯罪是指行为人的犯罪行为与其职务相关的各种犯罪。”

7、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是指检察机关为了预防贿赂犯罪,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运用计算机技术对行贿犯罪信息进行分类录入、存储,并向社会提供查询服务。对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或个人,由行业主管(监管)部门作出相应处置,如限制或禁止市场准入、降低资质等级等。

8、刑事诉讼法律监督。是指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的法律监督。包括:(1)立案监督,是指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公安机关(包括国家安全机关等其他侦查机关,下同)的刑事立案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的法律监督,包括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监督和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2)侦查活动监督,是指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的法律监督,包括不批捕、不起诉、追加逮捕、追加起诉和对侦查活动中的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3)刑事审判监督,是指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人民法院的刑事审判活动是否合法以及所作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进行的法律监督。(4)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法律监督,是指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判决、裁定的执行情况和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以及监管场所的监管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的法律监督。

9、督促起诉、支持起诉。是指在国家利益、集体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因他人行为受到侵害的情况下,检察机关依法支持或督促负有直接管理责任的有关单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侵害人返还财产或赔偿损失。

10、人民监督员制度。是指依据民主法治的宪政原则设置,由职权机关、组织遵循规则推举选任的人民监督员,按照一定规范与程序,对法律监督机关管辖的职务犯罪案件行使自由裁量权进行程序性监督,以规制职务犯罪侦查权、侦查监督权、起诉权,保障其有序、公正、廉洁运行,维护公平正义的一种新型社会监督制度。

 


附件二:

 

五年来检察工作有关数据图示

 

图一:批准逮捕刑事犯罪嫌疑人分类情况

图二:提起公诉被告人分类情况

 

 

 

 

 

 

 

 

图三:立案侦查职务犯罪嫌疑人分类情况

 

图四:2010年全省人民检察院满意率

 

地 县

2007年满意率

2008年满意率

2009年满意率

2010年满意率

全省合计

85.47%

90.21%

90.89%

91.11%

毕节地区

82.00%

87.72%

89.53%

90.15%

毕节市

81.05%

85.94%

91.98%

89.08%

大方县

85.83%

86.50%

92.21%

91.50%

黔西县

85.83%

90.39%

94.09%

89.51%

金沙县

78.43%

89.11%

91.12%

86.67%

织金县

82.31%

90.69%

87.73%

87.20%

纳雍县

80.99%

86.10%

85.25%

90.21%

威宁县

80.13%

86.26%

82.35%

92.89%

赫章县

81.25%

87.56%

91.81%

9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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