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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 贵州检察机关这样干!
时间:2018-12-14  作者:  新闻来源:贵州检察  【字号: | |
 

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 贵州检察机关这样干!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以法律形式确立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同时增设刑事速裁程序。为推动全省检察机关尽快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贵州省检察院近日下发《关于执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全省检察机关和检察人员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加大适用速裁程序、简易程序办理刑事案件力度,积极构建多层次刑事诉讼程序体系。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以法律形式确立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同时增设刑事速裁程序。为推动全省检察机关尽快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贵州省检察院近日下发《关于执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全省检察机关和检察人员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加大适用速裁程序、简易程序办理刑事案件力度,积极构建多层次刑事诉讼程序体系。            

  《通知》认为,刑事诉讼法增设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对于检察机关依法及时惩治犯罪、强化人权保障、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提升诉讼质量效率、完善多层次刑事诉讼程序体系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有助于解决案多人少现实矛盾,有利于推进刑事案件繁简分流、分类办理,特别是对于突出检察机关审前主导作用意义重大,公诉裁量权得到进一步丰富和完善。  

   《通知》强调,全省检察机关要结合捕诉合一内设机构改革,积极行动,真抓实干,尽快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全面铺开。从全面依法治国的高度,将学习贯彻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强化检察人员对刑事诉讼法新规定的掌握、理解和应用。积极协调政法各单位统筹推进,借鉴试点地区成熟经验,建立规章制度,切实提升认罪认罚制度适用率。坚持把办理案件和规范司法结合起来,强化对认罪认罚案件全过程的监督,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主动接受外部监督,加强办案信息公开和文书公开,加强释法说理,提高社会各方对检察机关办理认罪认罚案件的认可度,为社会提供更多更好的优质“检察产品”。       

   《通知》要求,全省检察机关要提高量刑建议工作的精准化,结合实际、加强实践,探索量刑建议规范化建设,进一步细化量刑标准,重点围绕坦白、自首、刑事和解等不同的量刑情节、不同诉讼阶段如何从宽等方面加强研究,在实践中总结经验,积极探索大数据技术在量刑建议工作中的运用。要综合考虑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等因素,结合量刑指导意见、近年生效判决量刑情况,依法精准提出量刑建议。要将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与开展司法裁量工作结合起来,坚持“依法从宽、一般应当从宽,但不能一味从宽”的原则,对于犯罪性质恶劣、犯罪手段残忍、危害后果严重的犯罪分子,虽然认罪认罚但不足以从轻处罚的,应当依法严惩。 

  《通知》同时对检察机关提出量刑建议、简化文书制作、业务系统操作、签署具结书等具体办案实务操作提出系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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